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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集团回应被开反垄断罚单:积极落实,做好合规申报工作

近期支付通Qpos官网注意到: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阅文集团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阅文集团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阅文集团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落实,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

早在2018年8月13日,阅文集团以155亿元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彼时,阅文与曹华益等签署购股协议,以51亿元的现金和约104亿元的阅文股票作为对价,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2018年10月31日,新丽传媒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新丽传媒做出了业绩承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净利不低于5亿元、7亿元和9亿元,如若未达到上述业绩要求,那么阅文集团支付给卖方的对价将相应扣减。然而,即使有了《庆余年》的加持,新丽传媒已连续两年未完成业绩对赌协议。

对于违法事实及理由,市场监管总局称,根据《反垄断法》,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具体来说,阅文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取得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从营业额来看,阅文集团和新丽传媒在2017年度的全球营业额和中国境内营业额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2018年10月31日,新丽传媒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就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给予阅文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支付通Qpos,一款集合刷卡,支付,二维码支付和云闪付的多功能智能型手机POS机,现面向全国招收代理加盟商!5年手机POS机稳定运作经验,数十万用户稳定安全使用的体验,绝对是您不错的选择!欢迎加盟支付通Qp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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